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3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不含为自来水厂提供的部分)
农村集中式工程供水价格通过“一事一议”由议事机制确定价格和农村居民自建自管的农村供水除外
1.跨县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或厂网一体化模式下污水收集管网跨县;2.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除外
1.定价范围为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收费;2.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为危险废物处置地
1.定价范围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寄宿制幼儿园)、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2.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半岛.体育下载、代收费项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与公办一致;2.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伙食费授权县人民政府
列入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本省评议公告目录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
市州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除省级定价以外的5A级和4A级景区、市辖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及以下等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市州级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销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市辖区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县级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销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县内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市辖区或州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居民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费,跨县的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
定价范围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含其自行组建的专职救援服务队伍或委托的具备资质的救援服务机构)受当事人委托开展的车辆起吊、拖车救援服务收费
一、本定价目录不包含中央定价项目内容,在省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二、列入本定价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可参照前述规定执行。根据价格改革进展,适时修订本定价目录。
四、本定价目录所称“市”指地级市,“州”指自治州,“县”指县(特区)及县级市。授权个别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远离所属城市主城区的区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价格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名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定价目录另行下达。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由本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五、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在省内消纳的水电、气电、生物质发电等电量上网电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高可靠性供电费、系统备用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七、托育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管理半岛.体育注册。
八、捐献器官获取收费标准按照《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767号)、《关于印发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8号)的规定管理。
九、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5号)管理。